2019年5月1日,应美国瓷砖公平贸易联盟(Coalitionfor Fair Trade in Ceramic Tile)于2019年4月10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瓷砖(Ceramic Tile)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6907.21.1011、6907.21.1051、6907.21.2000等项下产品及税号6914.10.8000、6914.90.8000、6905.10.0000和6905.90.005项下部分产品。美国国际贸易**(USITC)预计将较晚于2019年5月28日对本案作出产业损害初裁。若美国国际贸易**裁定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了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损害威胁,美国商务部将继续对本案进行调查并预计于2019年7月8日作出反补贴初裁,2019年9月18日作出反倾销初裁。 据美方统计,2018年美国自中国进口瓷砖的进口总额约为4.831亿美元。 (以马来西亚为例,中国——马来西亚(换柜、马来西亚产地证)—美国 1、产品首先从国内发往马来西亚港口 2、将在马来西亚巴生西港口进行中转换柜,安排出运到目的国(美国) 3、在马来西亚清关换柜,并和马来西亚商会申领产地证等文件。 4、中转港到目的港,目的港清关用的是*三国的全套文件。(提单,产地证,商业发票,装箱单等) 5、产品从马来西亚出口到美国转口需要注意:产品生产时不能有任何中国的信息,比如“made in China”、“中国制造”, 不能有任何汉字。 通过*三国转口,有效规避对我国的反倾销高税等问题,中国企业若选择*三国转口贸易,借道东南亚国家进口后再出口,不失为一种迂回稳妥的贸易方式,一方面既可继续出口,维护好土耳其的老客户和保持土耳其市场,另一方面也是较重要的一点,可合理规避高昂的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