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9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床垫(Mattresses)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强制应诉企业Healthcare Co., Ltd.的倾销率为38.56%、际诺思(厦门)轻工制品有限公司(Zinus (Xiamen) Inc.)的倾销率为84.64%、其他获得单独税率的出口商(名单详见原文链接)倾销率为74.65%、中国普遍倾销率为1731.75%。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于2019年10月11日对本案作出终裁。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9404.21.0010、9404.21.0013、9404.29.1005、9404.29.1013、9404.29.9085和9404.29.9087项下产品及9404.21.0095、9404.29.1095、9404.29.9095、9401.40.0000和9401.90.5081项下部分产品。 在反倾销调查中,美国商务部裁定除了强制应诉企业Healthcare Co., Ltd.和Zinus (Xiamen) Inc.以外的其他中国涉案企业均存在为规避肯定性反倾销初裁而大量出口涉案产品的紧急情况,因此决定上述裁定的临时反倾销税将追溯至本案初裁发布于联邦公报之日前90天对在美国海关报关的相关中国涉案企业生效。 2018年10月10日,应美国国内企业Corsicana Mattress Company、EliteComfort Solutions、Future Foam Inc.、FXI, Inc.、Innocor, Inc.、Kolcraft Enterprises Inc.、Leggett& Platt, Incorporated、Serta Simmons Bedding, LLC和Tempur Sealy International, Inc.于2018年9月18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床垫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2018年11月1日,美国国际贸易**(US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床垫作出反倾销产业损害肯定性初裁。 (以马来西亚为例,中国——马来西亚(换柜、马来西亚产地证)—美国 1、产品首先从国内发往马来西亚港口 2、将在马来西亚巴生西港口进行中转换柜,安排出运到目的国(美国) 3、在马来西亚清关换柜,并和马来西亚商会申领产地证等文件。 4、中转港到目的港,目的港清关用的是*三国的全套文件。(提单,产地证,商业发票,装箱单等) 5、产品从马来西亚出口到美国转口需要注意:产品生产时不能有任何中国的信息,比如“made in China”、“中国制造”, 不能有任何汉字。 通过*三国转口,有效规避对我国的反倾销高税等问题,中国企业若选择*三国转口贸易,借道东南亚国家进口后再出口,不失为一种迂回稳妥的贸易方式,一方面既可继续出口,维护好土耳其的老客户和保持土耳其市场,另一方面也是重要的一点,可合理规避高昂的关税。